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80万吨/年油品升级及配套制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

日期:2022/08/04 15:04 浏览:

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80万吨/年油品升级及配套制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

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我单位需在确定环境影响评机构后7日内进行首次公众参与,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:
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
项目名称: 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80万吨/年油品升级及配套制氢项目

项目位置:拟建项目厂址位于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空地内

现有工程概要:项目拟实施产品质量提升且不增加产能,即对现有装置生产的直馏石脑油、粗柴油,通过加氢改质,使得产品满足国Ⅵ标准,不新增产能。项目建设80万吨/年油品质量升级装置,12000Nm³/h甲醇制氢装置,6.5万吨/年二氧化碳回收装置,项目建设不涉及建设一次二次炼油相关设备,不燃煤。
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 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

人: 穆经理

联系电话:15106333829

箱:770207046@qq.com

三、环评单位名称

环评单位: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
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链接

如对本项目建设内容存在疑问,可下载公众意见表(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),并填表发送邮件进行反馈,也可通过电话及邮件直接咨询。
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
1)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、查阅服务。

2)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可通过电话、信件或E-Mail向建设单位(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)进行意见表述,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。

 

 

公告发布单位: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

发布日期:202281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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